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学院党委的综合办事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机构,通过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等,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为院内各单位和师生员工服务。
一、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开展。
二、针对党委决策、部署和领导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党委和领导的服务、联络、接待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
六、负责上级党群部门发文的批办处理和机要工作。
七、负责党委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制发等工作。
八、负责党委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组织统战部工作职责:
组织统战部是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党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院党的组织建设,探索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全院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指导全院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干部提出书面意见,进行考察,办理任免审批手续;负责全院科级干部的任免审核、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院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
四、研究提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院、系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院干部的监督及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加强党校建设,负责全院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提出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制定组织工作制度,改善组织工作方法,抓好部门自身建设。
八、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安排和推荐工作;负责学院民族宗教工作和侨务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院性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教职工和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院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落实。
四、组织协调内外宣传工作。
五、会同网络中心监管校园网内容,起到监督检查作用。
六、管理并办好校报。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审计处合署办公,共同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学院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二)协助院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查处各类违反党纪、政纪,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维护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
(五)开展对全院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健全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七)组织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八)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制订并执行学院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监督检查学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院决定的情况。
(三)按照职权范围,依法受理和调查对学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
(四)对执行国家政策,财经法规,执行《会计法》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学院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学院各部门及系部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与其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七)参加学院召开的重要财经会议和其他重要经济管理活动,参与学院内部重要财经制度的拟订。
(八)对基建维修工程、物资、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完成学院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是在学院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引导青年、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是学院广大大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团的思想建设。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加强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和维护团委网页。
二、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制定和落实团内各项制度,指导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组织;承担团干部的考察和选拔工作,组织团内"五四"评优表彰;接转团组织关系,管理团籍档案,收缴团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等。
三、负责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和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开展"新生团干部培训""大学生骨干培训"等多个项目;每学年举办两期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努力将其建设为新时期大学生学习党的理论、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园地;拓展青年素质,促进和指导就业创业。
四、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巡礼节等大型系列活动。
五、组织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校园科技活动,举办校内"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大赛等,活跃校园学术氛围;组队参加"挑战杯"全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六、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七、指导学生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艺术团、志愿者服务总队、礼仪队、国旗队、新闻中心工作。
八、负责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维护。
九、组织实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十、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职能职责:
一、工会委员会在院党委、工会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承担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四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开好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双代会")。
四、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合理化建议和"三育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做好劳动模范和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办好"教工之家",加强和管理分会组织的建设,开展"建家"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学院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协助搞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管理,关心教职工的生、老、病、死、灾、生活困难户和特困户。
八、关心教职工工作、生活,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院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做好女工管理和教育工作,配合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调解工作、居委会工作等。
十、搞好工会民主建设,讨论研究工会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管理好工会财产。健全工会各项制度,做到民主理财,会务公开。
十二、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并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组织起草全院性行政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组织汇编全院规章制度;以学院名义发布布告、通知、通报等。
三、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行政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的整理行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并向院长汇报。
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上级来文和学院行政公文的批办。
六、组织各行政单位拟定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了解行政部门的工作进度,组织协调各行政部门的工作。
七、负责学院内外联系及上级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同志来我院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学院行政公文打印、文件收发和行政印章、介绍信的管理。
九、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全院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院的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对信息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院信息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连续,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工作在学院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
十一、负责承办邀聘来学院和向国外派遣人员的呈报、请示、批办事宜,组织安排外籍教师和外宾参加有关社会活动、友好交往、参观访问、旅游,代表学院同国外院校联系并建立校际关系,草拟校际协议书等。组织出国人员接受出国前的学习和纪律教育,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建立健全涉外工作档案,负责涉外文件的收存保管和归档。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全日制在校生和成人教育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能和范围主要包括:
一、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并根据学院的部署组织实施各类建设规划。
二、负责组织各系(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各课程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保证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组织教学,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开展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各类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负责日常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教材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制定教学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全院教学设备和教学用房的调配与使用。
七、负责各项教学经费的管理、调配与使用。
八、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学奖励工作。
九、组织制定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工作。
十、承担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技处工作职责:
科技处是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从事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及开发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教育、科技主管部门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及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院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纵向、横向科研与院内基金管理和科研业绩量化办法,构建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院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信息发布、组织申报、合同管理、经费管理、成果鉴定(结项)、奖励推荐工作。
四、负责学科建设,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协助重点实验室(中心)的建设、考核与管理工作,协助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五、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院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及其审核验收、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与有关企业、文化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负责专利的申报与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规范科技产业的审核、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术、科普活动。
九、负责学院各系部的科研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科研业绩的核算、科技成果统计上报、科技档案立卷移交工作;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资助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和实施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决议。
二、修改完善或制定有关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迎新、新生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上好"军事理论课"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奖、助、贷的发放和评定,评优表彰以及违纪学生教育与处理工作。
五、负责完成大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督促检查各系贯彻执行有关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情况。
七、加强学生管理的监控体系,增强透明度,时刻研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八、组织和实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工作。
九、按社保中心要求做好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十、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选拔、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学管会的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二、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负责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培养毕业生自主择业的能力。
四、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建设,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六、负责开展就业情况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研,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七、负责全院学生创业基金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学生创业培训工作。
八、承担学院就业创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负责全院学生各类专业证书管理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拟定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实施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调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四、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人事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及稳定工作。制定师资培养和提高计划,做好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后管理工作;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及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自治区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档案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院内津贴、补助等工作。
八、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
十、承办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二、尊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三、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四、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院事业发展筹措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院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会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六、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算,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领导在财务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七、协助人事部门对学院财务机构设置和财会人员配备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对学院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领导,培训和考核。
八、做好学院物价、税收管理工作,严格收费管理。
九、负责学院的创收核算,分配等管理工作,并参与实施企业化管理和经济承包单位的经济承包合同的签订,并参与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有关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审定,了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院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学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拟定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报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各类资产的帐、卡、物管理。编制学院资产汇总报告、统计报表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调配学院各类资产,发挥资产的效益。负责办理资产的入账、调拨、报损、报废等处置手续。
五、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六、组织有关人员办理国家、自治区和学院规定范围内的教学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基建项目等物资的招标采购手续,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制订所采购物资的合同和所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
七、负责学院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的账目管理。对房屋和土地的界定、出租、转让、开发及产权变更等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八、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九、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维护学院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正常的校园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落实校内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对各部门进行安全保卫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二、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定期对学院进行安全大检查,组织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诈骗、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办法,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四、加强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治安保卫,督促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五、调解、疏导学院内部治安纠纷、协助学院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不稳定事端,向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不稳定事端情况及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并保护好现场。
六、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及信息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治安保卫作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大力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师生动态,为学院实施各项政策提供依据。
七、作为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制定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惩制度,对学院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具体的奖惩意见,提出合理意见,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
八、做好师生户籍统计工作,并对重点人口和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登记造册,协助管区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
九、加强本处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及快速反应能力,注重工作实效性。
十、完成学院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始终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原则,牢固树立一切为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全院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院的基本建设、规划和土建维修。
二、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门卫管理、综合教学楼教室管理、家属区的卫生和门卫管理以及水、电、暖的管理、收费。木工维修、物资保管。
三、负责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家属区的水电供应、维修和小型扩建;锅炉房的管理。
四、负责管理学院公务车辆、各项运输、服务。
五、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各办公、教学楼的公共保洁以及室外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和上下水疏通。
六、负责全院师生的医疗、保健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七、负责对学生公寓楼进行物业管理。
八、负责食堂的一日三餐,对各餐厅的监督、检查,保障师生就餐的安全卫生、舒适可口。
九、负责印刷厂、单身公寓、洗浴中心、培训楼、出租房等全部服务性工作的管理。
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图书馆的办馆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图书馆在学校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在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版)》,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的需要,组织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整理和开发各类文献资源,逐步形成有本校特色的馆藏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二、负责制定本馆的各类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及时做好各类文献资源的入藏、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实现各类文献资源入藏、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各类文献资源的保护工作,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利用各类文献资源。
三、充分履行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的理念,不断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多途径的加强与读者的沟通与联系,方便读者,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文献信息需求。
四、积极采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实施图书馆科学管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拓展图书馆服务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不断提高图书馆服务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业务学习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图书馆员的服务能力;加强图书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要求,提高图书馆整体服务水平。
六、积极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参考咨询服务和各种类型的教学、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读者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
七、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指导全校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促成全校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
八、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与全国高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自治区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图书馆学会的协作工作,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广泛联系,充分发挥馆际协作在文献资源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协助分管院长做好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给图书馆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学报编辑部是在学院领导下的学术出版职能机构,负责编辑出版《蒙古学研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汉文综合版)》、《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报(蒙古文自然科学版)》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把好学术出版关。
二、在学院的领导下,按照办刊宗旨具体负责学报编辑出版工作,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展示校内外最新的教学科研成果。
(一)了解教学科研动态,掌握本专业学术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学报的宗旨和编辑方针,扩大稿源,争取优稿,做到选题组稿有计划、有重点,特色突出。
(二)负责对学报来稿的选择、分类和登记,在文字、论文格式、编排规范及学术价值等方面把好关,写好审核意见,进行适当的修改加工,做好排版印刷及发行工作。
三、负责审稿费、稿酬的核发。
四、负责学报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
五、负责学报各种数据信息的统计与上报。
六、负责学报网页的建设和维护与网页更新。
七、定期召开编委会议,向学院领导汇报学报工作。
八、负责按时将样刊送达上级部门和机关审查,并收集各方反馈意见。
九、遵照执行编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编辑部员工的考勤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工作及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编辑部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与编辑出版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网络中心是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计算机校园网建设、运行与维护的管理与服务部门,是学院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优质服务。
二、负责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计算机校园网发展建设规划,分期建设计划,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五、负责校园网的运行、维护、开发、管理工作及用户的上网工作。
六、负责校园网的技术支持和上网人员培训。
七、负责校园网对外服务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计算机网络知识技能和应用的培训。
九、承担部分计算机网络课程的教学、实验任务。
十、负责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承担研究项目、组织课题攻关。
二、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培训人才。
三、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情报资料信息和实验服务。
四、承担应用研究课题,参与重大决策,开展咨询服务。
五、负责举行学术沙龙活动。
六、负责代表学院与上级主管部门、机关单位加强联系开展工作,争取项目与经费。
语言与翻译研究中心:
语言与翻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学院专门从事语言与翻译教育教学的研究机构,中心主要工作是语言与翻译研究、学术交流和培训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开展挂靠机构"内蒙古语言与翻译研究中心"的工作。
二、制订中心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
三、制订科研管理和奖励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中心的科研立项,对科研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编报年度科研统计报表。
四、做好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建立科研成果档案及科研成果的统计、汇编。
五、负责科研工作的量化考核工作。
六、负责中心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活动,加强与有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
七、加强科研与教学、生产的结合,面向生产、面向社会实际需要,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八、编辑、出版学术论文集。
九、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教师和有关人员学习语言与翻译教育的培训与教学,举办语言与翻译教育理论讲座。
十、做好中心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